2007年11月2日 星期五

才二十歲耶

不久之前曾經發表過一個言論。
但是很可惜在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情況下全部刪除。

那篇的主題是交換靈魂。
所以標題下的就是現在,
這樣就想要交換靈魂了嗎?

最想換的事物有兩個:
一無比的才華,
二再度的青春。
不過既然這樣想了,應該就會因為貪心而下地獄吧。 (七原罪+1)
那既然要下地獄了,一個靈魂也只能交換一種特技。

無比的才華是,這個世界上太多人都在拼了,
也都很強很厲害很願意花時間。
而我很懶惰 (七原罪之一+2)
想用無比的才華換取短短年歲裡的少許燦光。

再度的青春是最近感嘆過了四年的失憶時光。
回憶總是想要忘記的或是記不得的。
記的的想忘記,該記的忘掉了。

問題來囉!倘若青春能夠重來,
會願意多讀點書,
或是多參加一點活動,
還是多認識一點人,
或是相信自己選擇的道路,
或是早一點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?

猶豫如此,
在這個分崩離析沒有主義的世界中,
過去上帝就是天堂,魔鬼就是地獄的二元論已經不存在了嗎?
不不。
魔鬼勾引人類踏上惡途,
是「在上帝的允許之下」。
為什麼要上帝允許,
為什麼是上帝允許,
所以說這個世界只有一元沒有二元。

HELL IS HERE
HELL IS OTHERS
WE ARE ALL IN HELL

(基督徒別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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